交银施罗德基金:市场监管总局:不得利用互联网发布处方药、烟草、校外培训等广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市场监管总局:不得利用互联网发布处方药、烟草、校外培训等广告

股票行情四川峰值2021-12-01 0:06:00164A+A-

交银施罗德基金: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广大公众提出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就《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意见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并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于2021年12月25日前提出意见:  一、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不得发布。不得利用互联网发布面向中小学、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利用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站、网页、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以下为通知全文: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征求《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互联网广告监管制度,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ggsjd@samr.gov.cn,未经审查,请在邮件标题加注“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意见”字样。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监管司(邮编:100820),并在信封上注明“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意见”。  附件: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11月26日,增强互联网广告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

交银施罗德基金相关图片

交银施罗德基金:市场监管总局在修订《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起草了《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医疗、药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保健食品广告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广告审查机关进行审查的特殊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促进互联网广告业持续健康发展,

点击这里复制本文地址 以上内容由四川峰值整理呈现,请务必在转载分享时注明本文地址!如对内容有疑问,请联系我们,谢谢!

支持Ctrl+Enter提交
qrcode

「四川峰值网」 © All Rights Reserved.  Copyright Your WebSite.Some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桂ICP备2023007906号-1
网站地图| XML地址| 关于我们| 留言建议|